只接受发布货源信息,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实名认证才可发布
货源分类
富荣货源网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综合货源资讯 >  主播们请注意:《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来了!


主播们请注意:《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来了!

发布时间:2022-04-02 21:45:30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  浏览:   【】【】【
文字 | 来源于网络排版 | 小北

对于直播行业频发的逃税、偷税乱象,有了进一步规定。

3月30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如何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给出了更为清晰的方向和具体可行的路径,既有正面清单,又有负面清单,便于切实落地执行,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简单敲一下黑板:

o1

网络直播信息披露

请主播们不要以为税务机关不知道你的收入。

《意见》提出,网络直播平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网络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的认证登记,开展动态巡查核验,确保认证信息真实可信。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

(二)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网络直播账号,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使用、永久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配合开展执法活动。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提示网络直播发布者在市场主体登记、税收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但不得强制要求网络直播发布者成立工作室或者个体工商户。网络直播平台应当配合网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等,并为依法调查、检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o2

规范网络直播盈利行为

请主播们如实推广营销,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明确,保护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依法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合法权益,对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纳税的,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评先树优给予鼓励支持。

网络直播发布者、网络直播服务机构严禁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直播带货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推广、引流;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展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o3

规范税收管理违规


请不要试图通过“公会”、第三方企业偷逃税。

《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

重点提到,要规范税收管理,促进纳税遵从。其中包括:

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区分和界定网络直播发布者各类收入来源及性质,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通过成立网络直播发布者“公会”、借助第三方企业或者与网络直播发布者签订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免责协议等方式,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

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各级税务部门要优化税费宣传辅导,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税法遵从,引导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对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切实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相关第三方企业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网络直播发布者违法违规策划、帮助实施偷逃税行为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



END



浙北电商谷是德洽会上台签约项目(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新禾联创公司),基于德清县本土产业优势和电商基础,联合杭州直播电商核心区域的网红经济产生生态资源,打造集主播、供应链、品牌、主播孵化培训、直播电商代运营等为一体的“浙北电商谷”。

园区位于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新市镇),位处长三角腹地,自古以来就是浙北地区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是一座理想与生活双栖之城。园区定位于电商领域的服务平台,计划通过三年,聚集三个矩阵—MCN机构矩阵、直播供应链矩阵、主播达人矩阵,形成浙北网红经济生态圈。


直播招商请添加

商务合作请添加


声明:本信息来自互联网转载,本站仅仅分享信息不保证真实性、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大家不信遥不传遥。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又或者信息不真实等情况请发邮件到2435147949@qq.com 告知,本站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
相关评论我来说两句
热门阅读排行
© 富荣货源网